本网讯(朱慧)11月15日,记者从国家体育总局官网获悉,在近日发布的《关于表彰2021—2024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中,阿坝州共有6个单位和4名个人荣获表彰。
荣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的单位分别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财政局、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公安局、九寨沟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金川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四姑娘山管理局户外活动管理中心、汶川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同时,阿坝州4名体育工作者荣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称号,分别是州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副主任董科、茂县教育局副局长张富林、州登山户外运动协会秘书长饶瑾、汶川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党委书记兼局长阿瑛。
此次表彰是对阿坝州群众体育工作的充分肯定,展现了全州从财政保障、公共安全到文旅推广、户外运动管理及基层体育实践等多领域协同推进全民健身的成果,将激励全州持续深化群众体育工作,为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