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划定、撤销部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请示》(理府〔2024〕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划定理县通化乡则留寨沟、米亚罗镇珊瑚沟2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撤销夹璧乡夹璧村三家寨、木卡乡磨子沟列立村、通化乡龙胆沟3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本次划定的2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请理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处理好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关系,落实各项工程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监督管理,有效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同时,制定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三、本次撤销的3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理县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当地饮用水正常供应,确保水量和水质不受影响。
阿坝州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