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市
政策通知公告

阿坝州拟申报(推荐)四川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城(县)对象公示

2023/03/27 1.3w 阅读 186 点赞

根据《四川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四川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城(县、区)、双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川拥办〔2023〕4号),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开展创建活动的县(市)进行审查、考评排序,报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拟申报(推荐)下列县(市)为四川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城(县),现予以公示。

四川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城(县)拟申报(推荐)对象: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红原县、汶川县、阿坝县、九寨沟县、茂县、黑水县、小金县、理县、若尔盖县。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拟推荐名单公示时间:2023年3月28日至4月1日

受理部门:阿坝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0837-2856581

地址:马尔康市南木达街5号

联系人:龙春波

电子邮箱:1368507563@qq.com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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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