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全州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作为集中办理医保经办业务的主要场所,也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区域。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便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医保待遇,积极引导群众尽量采用网上申办、四川医保APP、微信公众号、邮寄办等非接触方式,以及错时办、预约办、延后办等人员分流方式办理医保业务,减少医保业务大厅现场办理次数,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特制定本服务指南。
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业务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业务,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望广大居民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APP等方式自助缴费,并帮助父母、亲戚、朋友等不会操作的进行线上缴费,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接触,防止疫情传播,保障自身健康。
(一)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非接触式缴费(含电子税务局、天府e税手机APP、“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办理社保费缴费业务。
(二)也可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邮储银行的网银、手机银行APP、银行自助终端等办理参保缴费。
职工医保单位申报业务
(一)参保单位申报人员新增、人员工资基数、在职转退休、退休年限不足补缴、人员死亡等可通过“阿坝州医保局统筹”业务QQ群(群号:197946473)联系工作人员线上办理。
(二)各参保单位按照医保部门出具的缴费计划缴费。行政事业单位在同级税务部门缴费,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在医保部门缴费,均可通过代扣代缴或转账方式缴费。
转移接续业务
参保职工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业务,无需到现场办理。具体办法:
(一)医保关系转出。电话告知需办理转出人员的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个人编号等)并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提供身份证传真件或电子扫描件,预留回复联系方式——医保经办机构做好台账后打印参保缴费凭证邮寄至转移接收地医保经办机构。
(二)医保关系转入。参保职工可将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照片或扫描件以及回复联系方式发送至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指定邮箱,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即时办理。
异地备案
(一)各类情形的异地就医人员均可先采取电话备案形式办理,在疫情防控期结束后再完善相关手续。
(二)州本级参保人员还可通过QQ群(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QQ群号:943488967;十户森工企业单位QQ群号:618057762)和阿坝州医保局审核科微信群等方式上传备案信息进行线上备案登记。州医保局审核结算科微信群二维码附后。
(三)推荐手机下载安装“四川医保”APP,随时随地可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机构名单查询、职工医疗保险个人权益、定点医疗机构查询、“三目”查询、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查询等业务。
医疗待遇审核
(一)定点医药机构待遇报销
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申报结算联网结算医疗费用:一是通过金保网在线上申报办理;二是通过定点医疗机构线上前端办理;三是通过手机拍照代替纸质资料,将照片传至指定邮箱后申报办理。在疫情防控期结束后补齐申请结算所需资料。因其他原因未能申报线上结算的医药机构,暂时不受服务协议时限约定限制。
(二)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待遇报销
1.职工:尽量持卡结算住院、门诊特殊疾病和普通门诊费用。确因各种原因未实现联网结算的,建议先由个人现金垫付,待疫情防控期结束后再交单位办理申请报销,暂时不受报销时限约定限制。
2.城乡居民:尽量持卡结算住院费用。门诊特殊疾病和确因各种原因未实现联网结算住院费用的,建议先由个人现金垫付,待疫情防控期结束后再交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报销,暂时不受报销时限约定限制。
(三)门诊特殊疾病申办
在疫情防控期间,新申请办理门诊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可通过邮寄资料方式进行申报办理(附申请人联系人电话和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四)单行支付药品和部分高值药品申请与报销
1.评估认定:在疫情防控期间,新申请办理单行支付药品和部分高值药品评估认定,一是参保群众可将相关申报资料通过特快专递邮寄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二是州本级参保人员还可通过手机拍照代替纸质资料,将照片传至指定邮箱后申报办理。
2.医疗费用报销:在疫情防控期间,参保人员已申请或新申请单行支付药品和部分高值药品评估认定的医疗费用报销,建议先由个人现金垫付,待疫情防控期结束后再交单位或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报销,暂时不受报销时限约定限制。
(五)特殊人员医疗费用报销
1.离休干部:先由个人现金垫付,将相关申报资料通过特快专递邮寄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报销,暂时不受报销时限约定限制。
2.1-6级伤残军人:先由个人现金垫付,将相关申报资料通过特快专递邮寄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报销,暂时不受报销时限约定限制。
(六)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1.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一是通过金保网在线上申报办理;二是通过定点医疗机构线上前端办理;三是因各种原因未实现联网结算的,建议先由个人现金垫付,待疫情防控期结束后再交单位办理申请报销,暂时不受报销时限约定限制。
2.企业参保人员:先由个人现金垫付,待疫情防控期结束后再交单位办理申请报销,暂时不受报销时限约定限制。
其他事项
在疫情防控期间,其他需在医保经办服务大厅窗口办理的非紧急事项,建议一是电话预约办理;二是在疫情防控期结束后办理。例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现金垫付的医疗费用结算、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理生育保险报销事项、医疗救助申请、外伤住院调查、医药机构纳入协议管理申请等,用人单位或个人可待疫情结束后再申报办理。
参保单位、参保人员按州本级、各县(市、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提供的业务办理电话提前进行预约,按预约时间到医保业务大厅现场办理。
阿坝州医保系统经办业务联系电话
州本级
异地就医备案电话
0837-2833729
审核业务咨询电话
0837-2833727
统筹业务咨询电话
0837-2833756
汶川县
异地就医备案电话
职工:0837-6447093
居民:0837-6332316
审核业务咨询电话
职工:0837-6447093
居民:0837-6332316
都江堰:028-87143789
统筹业务咨询电话
0837-6332301
理县
异地就医备案电话
0837-6822131
审核业务咨询电话
0837-6822131
统筹业务咨询电话
0837-6824238
茂县
异地就医备案电话
0837-7466076、7466092
审核业务咨询电话
0837-7466076、7428183
统筹业务咨询电话
0837-7466094
马尔康市
异地就医备案电话
职工:0837-2831019
居民:0837-2831070
审核业务咨询电话
职工:0837-2831019
居民:0837-2831070
统筹业务咨询电话
0837-2825625
金川县
异地就医备案电话
0837-2521650
审核业务咨询电话
0837-2521650
统筹业务咨询电话
0837-2523167
小金县
异地就医备案电话
0837-2782365
审核业务咨询电话
0837-2782365、2783177
统筹业务咨询电话
0837-2786348
松潘县
异地就医备案电话
0837-7232575
审核业务咨询电话
0837-7232575
统筹业务咨询电话
0837-7232652
九寨沟县
异地就医备案电话
职工:0837-7726781
居民:0837-7731120
审核业务咨询电话
职工:0837-7726781
居民:0837-7731120
统筹业务咨询电话
0837-7726790
黑水县
异地就医备案电话
0837-8821809
审核业务咨询电话
0837-8821809
统筹业务咨询电话
0837-8821770
阿坝县
异地就医备案电话
0837-2482439
审核业务咨询电话
0837-2482439
统筹业务咨询电话
0837-2483800
若尔盖县
异地就医备案电话
职工:0837-2291990
居民:0837-2298009
审核业务咨询电话
职工:0837-2291990
居民:0837-2298009
统筹业务咨询电话
0837-2291990
红原县
异地就医备案电话
0837-2662697
审核业务咨询电话
0837-2662697
统筹业务咨询电话
0837-2662697
壤塘县
异地就医备案电话
0837-2377178
审核业务咨询电话
职工:0837-2377178、2376868
居民:0837-2377127
统筹业务咨询电话
0837-2377178
卧龙特区
异地就医备案电话
028-68714017
审核业务咨询电话
028-68714018
统筹业务咨询电话
028-68714018
(转自:阿坝州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