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市
政策通知公告

阿坝州医疗保障局关于纳入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的公示

2019/10/20 1.6w 阅读 176 点赞

阿坝州医疗保障局

关于纳入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的公示

  根据《关于完善社会保险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6〕17号)、《关于印发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药机构评估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阿州医险〔2016〕21号)文件规定,经医药机构自愿申请,州医保局评估小组现场评估、局长办公会审定,以下医药机构符合阿坝州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药机构条件,现进行公示。

  一、符合阿坝州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医疗机构名单

  1.汶川汶林医院:经营地址为汶川县威州镇西街4号,服务范围为门诊、住院,经营范围为内科、外科、儿科、医学影像、医学检验,执行无等级医院收费标准。

  二、符合阿坝州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零售药店名单

  1.茂县益安堂药房:经营地址为茂县凤仪镇禹乡村1组三晋路757-759号,注册执业药师有效期至2022年3月5日。

  2.马尔康强大药店:经营地址为马尔康市马尔康镇达萨街492号,注册执业药师有效期至2021年12月6日。

  3.马尔康康乐康康康药店:经营地址为马尔康市马尔康镇美谷街231号,注册执业药师有效期至2021年12月6日。

  4.马尔康市康乐康民信大药房:经营地址为马尔康市马尔康镇美谷街206号,注册执业药师有效期至2024年4月14日。

  5.成都市蓉城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马尔康益民药店:经营地址为马尔康市马尔康镇达萨街183号,注册执业药师有效期至2024年4月7日。

  如对以上评估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阿坝州医疗保障局医疗监管科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5日

  联系电话:0837-2824975

 

阿坝州医疗保障局

2019年10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