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医疗保障局
关于纳入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的公示
根据《关于完善社会保险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6〕17号)、《关于印发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药机构评估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阿州医险〔2016〕21号)文件规定,经医药机构自愿申请,州医保局评估小组现场评估、局长办公会审定,以下医药机构符合阿坝州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药机构条件,现进行公示。
一、符合阿坝州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医疗机构名单
1.汶川汶林医院:经营地址为汶川县威州镇西街4号,服务范围为门诊、住院,经营范围为内科、外科、儿科、医学影像、医学检验,执行无等级医院收费标准。
二、符合阿坝州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零售药店名单
1.茂县益安堂药房:经营地址为茂县凤仪镇禹乡村1组三晋路757-759号,注册执业药师有效期至2022年3月5日。
2.马尔康强大药店:经营地址为马尔康市马尔康镇达萨街492号,注册执业药师有效期至2021年12月6日。
3.马尔康康乐康康康药店:经营地址为马尔康市马尔康镇美谷街231号,注册执业药师有效期至2021年12月6日。
4.马尔康市康乐康民信大药房:经营地址为马尔康市马尔康镇美谷街206号,注册执业药师有效期至2024年4月14日。
5.成都市蓉城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马尔康益民药店:经营地址为马尔康市马尔康镇达萨街183号,注册执业药师有效期至2024年4月7日。
如对以上评估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阿坝州医疗保障局医疗监管科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5日
联系电话:0837-2824975
阿坝州医疗保障局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