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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关于贯彻落实《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 实施办法(暂行)》的通告

2019/03/24 1.0w 阅读 336 点赞

  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于 2019 年 3 月 1 日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办 法》有关规定,规范我省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工作,现将有关 事项明确如下:

  一、凡在四川省辖区内注册登记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经营主 体,应当在销售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办理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 案,销售备案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取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 证。销售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无需办理销售备案。

  二、办理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应登录国家“无线电发射设 备销售信息平台”(网址:http://202.106.120.214/),填报经营主体相 关信息,主要包括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及联系方 式、实体经营场所地址或网络销售平台名称和网址以及相关证件等。 销售设备信息应包括设备类型、生产厂商名称、设备型号、型号核 准代码等。经营主体对提供的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对全省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工 作进行监督指导,推进销售备案的网上办理及省内备案信息的管理、 公示、查询等工作,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辖区内无线 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四、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收到备案材料后,对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的,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销售备案,并 通过网上发放备案主体编号和所对应的二维码。经营主体在实体在 经营场所或网络销售平台应当标明备案主体编号或所对应的二维 码,并自觉接受无线电管理机构检查和社会监督。

  五、销售应当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未向无线电管理 机构办理销售备案的,或销售备案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一经查实, 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进行处 罚。

  特此通告。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9 年 3 月 21 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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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