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阿坝州电力能源管理计划(2017-2020年)》(阿委办发〔2017〕24号)、《2017年度支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总体安排方案》(阿委办〔2017〕87号)、《关于印发<阿坝州电力能源综合管理补贴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阿州经信[2017]320号)的要求,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通过临时降低州电力公司供区范围内绿色载能工业企业用电成本的形式直接传导,实现对工业企业的补贴,根据国网阿坝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上报《关于审定2017年1至3季度绿色载能生产用电企业传导资金方案(送审稿)的请示》,经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会审后,拟对国网阿坝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供区范围内绿色载能工业企业进行直接传导补贴。现将企业名单公示于后:
四川长化宏光盐化工有限公司,茂县新纪元电冶有限公司,四川岷江雪盐化有限公司,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阿坝州大秦铬业有限公司,阿坝州嘉信硅业有限公司,茂县潘达尔硅业有限责任公司,茂县三合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协鑫硅业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即日起7日,即11月16日—11月22日,凡对上述企业直接传导补贴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联系电话:0837一2822155。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