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一号)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经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
2017年4月26日
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通过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法治观念、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形成学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深入推进依法治州,加快法治阿坝建设进程,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宪法为核心,全面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并贯穿始终,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重点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我国的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全面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贯彻落实好《阿坝州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宪执政的意识和能力。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全民宪法意识,切实维护宪法尊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推动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四川省地方性法规和阿坝州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等法律法规,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的决策部署,加强学习宣传与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五大发展战略”、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改善民生、社会和谐稳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推动我州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抓住关键少数,坚持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坚持把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法治档案、学法述法等制度,全面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坚持把依法办事作为检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重要标准,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继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
三、深化“法律七进”,积极推动全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州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和抓手,按照有规划、有资料、有教材、有载体的要求,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单位)、进学校、进寺庙、进乡村(社区)、进企业、进景区、进医院等活动。突出法治宣传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公民自觉学法守法,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化解矛盾靠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良序,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突出重点领域,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作为重点,制定和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和网络建设,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着力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以宗教教职人员为重点,构建寺庙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法律进寺庙常态化宣讲机制,加强双语巡回法治宣讲团建设,强化寺庙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不断提升宗教教职人员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切实加强基层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健全乡村(社区)干部集中学法制度,积极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大力培养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健全企事业单位学法用法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公司律师队伍建设,把法治教育纳入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教育培训内容。按照“谁用工谁普法”的原则,加强对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其依法维护权利、履行义务,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五、强化创新推动,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融入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乡村(社区)文化、网络文化等。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创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强化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建成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公园、广场、街区、长廊等法治宣传教育场所。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 法治宣传”行动。注重法治宣传教育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为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提供理论支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促进法律的规范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相辅相成。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建立和完善学法用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宣传表扬制度。
六、加强创建工作,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将法律规范作为引导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则,深入开展、扎实推进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全面开展法治示范县(市)、法治示范乡镇、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学法守法示范寺庙、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示范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尊重社会公序良俗,充分发挥村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七、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和完善普法教育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加强立法、执法和普法的有机融合。落实立法专家咨询论证、公开征求意见等制度,通过公民有序参与立法,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建立司法、行政执法部门面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制度,编发以案释法普法读本。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和媒体平台,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落实各类媒体的普法责任,在重要频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展公益普法。
八、着力工作保障,切实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州、县(市)人民政府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做好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县(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以及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为加快推进法治阿坝建设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