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
关于龚昭明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阿府人〔2021〕3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卧龙特别行政区,有关单位:
阿坝州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
龚昭明同志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昕同志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尚基斯甲同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左成弘同志州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赵寿春同志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刘志宏同志汶川特别旅游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袁付翠同志黄龙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刚同志四姑娘山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周远璐同志达古冰川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尚光丽同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孙福勇同志州生态保护与发展研究院副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