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实施《阿坝州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调整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相关部门、各矿业权评估机构:
我州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原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投〔2017〕205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抓紧开展矿业权出让收益实处基准价调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0〕682号)要求制定的《阿坝州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调整结果》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阿坝州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调整结果
阿坝州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