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扶贫移民局
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第二批专项
扶贫资金(扶贫发展)的公告公示
根据《四川省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障贫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经报州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下达各县(市)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第二批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共计30026万元(详见附表),予以公告。
一、资金来源
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
二、资金使用单位及分配情况
详见附表:阿坝州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第二批专项扶贫资
金(扶贫发展)分配表。
三、资金用途
(一)各县(市)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发﹝2015﹞34号)、《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川委发﹝2015﹞10号)精神和有关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结合当地脱贫攻坚实际,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使用资金,以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因地制宜自主确定项目编制实施方案,确保年度减贫任务如期完成。
四、监督及举报渠道
阿坝州扶贫移民局:财务审计稽查科,联系电话0837-2832774
附件:阿坝州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第二批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分配表
阿坝州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