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经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以川财建【2015】 59号文件批准试点建设。阿坝州人民政府授权阿坝州商务局作为项目业主,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公开邀请符合本项目比选要求的企业报名参加本项目投资运营建设。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业主:阿坝州商务局
(二)项目名称:阿坝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三)项目地点:阿坝州
(四)项目内容:突出电子商务进商店、进企业、进乡镇(村),建设运营1个州级电商发展中心(含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和电商驿站运营中心,线下有机农产品展销体验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电商人才培训中心);建设运营4个县级电商服务站(含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线下有机农产品展销体验店和物流配送店),建设运营30个乡镇(村)电商服务网店(含3个电子商务示范村);培训各类电商人才500人次。
(五)建设工期:项目建设时间为5个月,以正式签订协议日期开始计算,从签订协议日期起10天内必须开始建设。
(六)投资估算:1000万元以上。
(七)资金来源:
1.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2.财政以奖代补500万元。
二、企业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注册地在阿坝州州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属省级重点电子商务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八)必须具备能够承担本项目所需的资金能力,必须具备建设运营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的相关经历经验或省级部门推荐证明材料。
三、实施企业的确定
阿坝州商务局通过在媒体公开征集项目建设运营方案,并根据报名企业相关情况,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择和确定项目实施企业。
四、建设资金补助办法
(一)项目建设内容奖励补助,根据项目实际投资额度(以财评为依据),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进行奖励补助。
(二)除企业全额投资、一次性以奖代补的项目和招标采购之外,涉及州级电商发展中心运营、县级电商服务站建设、乡镇(村)电商服务网点运营、限额培训补助等四大类补助的项目资金,根据审定方案签订的协议按3:5:2的比例分三次拨付:一是项目启动且投资达到计划投资20%时,预拨财政奖补资金30%;二是项目整体实施完成后,由项目实施企业提出拨款申请,经州电商办组织相关部门实地验收合格后,州商务局签具意见和州财政局审核并拨付财政奖补资金50%;三是项目运行并经验收和审计后,由项目实施企业提出拨款申请,州商务局签具意见和州财政局审核并拨付财政奖补资金20%。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自2015年7月2日至2015年7月8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7月8日 18:00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在阿坝州马尔康县马尔康镇达尔玛街63号州政府综合办公楼6楼州商务局服务业科办公室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也可通过电子邮箱下载《比选文件》;须当场领取、填写并递交《项目建设申请书》、《项目建设报名表》。
(三)报名时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1.州境内电子商务企业的资质证明(加盖公司鲜章)。
2.企业法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近期财务报告(以上2、3项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单位介绍信、企业简介(含农村电子商务项目运营业绩证明)。
5.实施四川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建议方案。
(四)实力保证金
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为项目实施企业的,企业须在5日内,交纳实力保证金50万元(并在银行回执单上注明是本项目投资实力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六、联系咨询方式
(一)联系单位:阿坝州商务局
(二)联系地址:阿坝州马尔康县马尔康镇达尔玛街63号州政府综合办公楼6楼服务业科办公室
(三)联系人: 梁文涛:18990442330
余开贵:13320677744
电子邮箱:415860842@qq.com
(四)电话及传真:0837-2825027
阿坝州商务局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