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阿坝州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卧龙特别行政区,有关单位:
经州政府同意,现将《阿坝州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
阿坝州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
建设的实施意见
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补齐农村公路管养短板的重要内容,是夯实地方人民政府责任、建立规范化可持续管护机制的重要抓手,是加快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的重要保障。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111号)和《四川省综合交通建设和运输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川交协调办〔2021〕1号)精神,结合全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状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系列重要指示,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全面加强农村公路管理效能为总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原则,积极构建农村公路保护管理工作机制,为实现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制度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各县(市)出台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农村公路路长组织管理体系,实现路长制建立率达到100%,权责清晰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初步形成。
到2022年,农村公路路长制长效工作机制基本建立,路长制工作常态化开展,养护全面得到加强,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工作格局全面实现,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和治理成效明显,人民群众对农村公路获得感和满意度全面提升。
三、主要任务
通过全面实行农村公路“路长制”,进一步落实州、县(市)两级政府主体责任,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农村公路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农村公路建设。一是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做好农村公路发展规划与国省干道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有效衔接,确保规划的前瞻性和可实施性。二是多方筹措资金,通过财政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公路冠名权出让等多种方式筹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三是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等要求,严格建设标准,注重安全保障,提升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绿色发展。四是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绿化、美化等设施建设,实现农村公路主体工程与配套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二)加强农村公路管理。一是推进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逐步实现县(市)、乡(镇)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100%,农村公路管理经费和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比例100%,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职责明确规范,运行高效,达到“一支养护队伍、一个办公场所、一笔管养经费、一个运行机制、一套内业台账”的标准。二是推行县(市)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建立县(市)有路政执法员、乡(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进一步保护路产路权。三是建立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常态化运行机制,杜绝占道经营、私设平交道口、违章建筑、乱堆乱放、倾倒垃圾等行为,营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四是统一规划并完善农村公路标志、标线设置,实现与干线公路、旅游景区、重要行政节点的有效衔接,提高道路安全保障能力。
(三)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一是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县(市)级财政负责落实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和养护工程配套资金。二是加强日常巡查管护,注重预防性养护,延长公路使用寿命。三是建立农村公路多元化养护机制,积极探索推进市场化养护、专业化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的养护模式,推行县道专业化养护,乡村道路养护人员实行聘用制,切实增强养护人员职责,全面提高养护成效和质量。四是规范养护管理,加强养护考评。完善农村公路养护考核细则,运用好督查检查考核“指挥棒”,将农村公路督查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推动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落地落实。五是建立应急长效机制,因自然灾害出现大面积桥隧垮塌、公路断道等紧急情况时,及时协调组织各方力量抢修保通。
(四)加强农村公路运营。一是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持续提升农村客运班线通达广度和深度,加快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二是新建改建一批“多站合一、一站多能”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完善县、乡(镇)、村物流网络体系建设,畅通农牧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三是实施“金通工程”,统一乡村客运标识、统一招呼站(牌)、统一车辆外观、统一从业人员标识,从组织模式、运行机制、政策保障和监管服务等方面,不断提升乡村客运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乡村客运高质量发展。
四、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在州委、州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州、县(市)两级路长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县(市)域内县、乡(镇)、村三级路长机制的组织管理体系。
(一)州级机构。成立阿坝州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州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州政府分管副州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州交通运输局),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和推进,成员单位包括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发改委、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体旅游局、州应急局、州审计局、州林草局等。
州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全州农村公路“路长制”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和考核工作,不断健全“路长制”工作制度、完善配套政策、加大资金和人员的保障支持力度。
(二)县(市)级机构。各县(市)设立总路长,由当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县(市)设路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分管领导担任,在总路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成员单位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其中:县道路长由县(市)人民政府班子成员担任。
县(市)级总路长工作职责:对全县(市)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负总责,负责组织研究农村公路重要政策,完善县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组织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资本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保障机制,督促落实重要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监督考核辖区内各级路长和有关部门履职情况。
县(市)级路长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建立路长办公制度,督促落实总路长确定的工作事项;制定“路长制”工作规则、管理办法和考核惩奖等制度;负责研究、调度县道“建、管、养、运”及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指导下级路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协调相关部门处理路产路权保护、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超限治理等有关事项;按照考核制度,对县道路长及乡(镇)路长办公室主任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有效运用考核结果,强化激励问责。
(三)乡(镇)级机构。各乡(镇)设路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乡(镇)分管领导担任,乡(镇)路长办公室可与乡(镇)交管办或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其中:乡道路长由乡(镇)人民政府班子成员担任。各村设立村道路长,由当地村委会主任担任,统筹村“八大员”组建村级路长工作组,具体抓好村级公路“路长制”工作。
乡(镇)级、村级路长工作职责:分别对乡、村道“建、管、养、运”及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负总责,具体组织工作落实,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引导、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筹劳,自觉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乡(镇)级路长负责监督指导村级路长的履职情况。
乡(镇)路长办公室工作职责:在县(市)级路长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落实县(市)级路长办公会精神,推动“路长制”各项工作;建立乡村道路长办公制度,组织召开乡村道路长办公会,原则上每年不少于4次;做好辖区内乡村道沿线的征迁、协调、养护管理、路域环境、超限治理等工作,统筹协调乡镇范围内农村公路重大事项;建立完善乡村道巡查制度、应急处置方案,保障道路正常通行;开展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工作。
五、工作机制
(一)日常巡查制度。根据“路长制”管理层级和职责划分,认真开展公路巡查,县乡道路长巡查不少于每月1次,村级路长巡查不少于每月2次,按要求记录好巡查日志。巡查重点为管辖道路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日常养护落实情况,查纠、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对巡查中发现新增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等问题要按照职能分工和管理权限,及时分类妥善进行处理,发现重大问题及时逐级汇报。
(二)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协作机制,形成部门协调、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联席会议原则每年不少于1次,联席会议由州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州级成员单位各明确1名县级干部为责任人,1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县(市)应结合实际,建立路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原则每年召开会议不少于2次。
(三)督查指导制度。各级要会同相关责任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路长督查指导,紧盯重点问题,主动研究,整改推进,对需要重点协调跨区域重大问题,及时组织协调落实;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发放整改督办单或约谈相关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要加强统筹协调,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形成紧密协作,责任共担、问题共商、目标共治的联防联治格局。
(四)跟踪考核制度。各县(市)要严格执行“路长”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要设立并规范“路长”公示牌,公示牌包括公路名称、路段里程、责任人信息(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路长职责、监督电话等。路长履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对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被抽查发现、举报、曝光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或行政约谈。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政府要建立以县(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的路长制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研究制定路长制推进措施,健全情况收集反馈机制,明确重点任务,配强管养队伍,确保路长制工作落地见效。州交通运输局要加强行业指导,及时对全州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进展、完成情况、实施效果进行跟踪检查指导,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广泛宣传发动。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共建”的原则,利用新媒体广泛宣传,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大力宣扬爱路护路理念,为路长制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路长制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以点带面推动路长制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查考核。州政府将各县(市)路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各县(市)也要将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路长制考核纳入目标绩效管理。加强对路长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对路长制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力的追究责任。
附件:阿坝州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附件
阿坝州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罗振华 州委副书记、州长
副组长:徐 春 州委常委、副州长
成 员:段建波 州政府副秘书长
郭素梅 州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 昆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潘建虹 州发改委副主任(主持工作)
刘 飞 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泽 久 州财政局局长
苏世升 州人社局局长
杨培辉 州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继雄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赫洛杰 州住建局局长
益 英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连义 州水务局局长
严扎甲 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巴 黎 州文体旅游局局长
兰 翔 州应急局局长
宋 宁 州审计局局长
何晓宇 州林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交通运输局,承担“路长制”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益英同志兼任。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州委组织部:负责将路长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州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全州“路长制”相关宣传教育和社会舆论引导工作。
州发改委:负责指导有关县(市)做好农村公路项目审批工作,配合交通运输局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协调农村公路管理保护有关规划的衔接。
州公安局:负责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对农村客运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严厉打击破坏、偷盗农村公路附属设施等违法行为。
州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农村公路交通事业发展所需经费。
州人社局:负责统筹公益性岗位中护路员等岗位的落实。
州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农村公路两侧违法用地行为的查处;负责农村公路两侧规划建设管理,对农村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
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农村公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备案)管理,加强公路建设过程中的环境监管。
州住建局:负责做好农村公路建设选址规划管理工作。
州交通运输局:负责日常工作推进,牵头制定并落实路长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和办法,协助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加强农村公路指导管理工作,加强对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监督检查,按照适地适树原则,充分考虑空间配置和地域气候,种植经济价值较高的树木、灌木、花草,推动“路长制”全面实施。
州水务局:负责将过水桥涵、行洪区撤退路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与农村公路有机结合。
州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配合农村公路管理工作。
州文体旅游局:负责规范设置公路旅游标识标牌,结合实际在公路沿线设置旅游服务设施;负责将当地旅游业和农村公路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农村公路通畅地区,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农村经济发展。
州应急局:负责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道路应急抢险,协助做好农村公路抢通保通工作。
州审计局:负责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审计监督工作,给予交通建设项目审计建议,严格监管财政投入资金。
州林草局:负责指导提供相关政策,加强依法使用林地的政策法规宣传,做好公路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地)申报审批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