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马尔康城市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阿府办函〔2017〕81号
马尔康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建立共建、共管、共享机制,把马尔康建设成为“川西北区域性中心城市”,州政府决定成立马尔康城市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协调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徐芝文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赵京东 州政府副州长
刘波涛 州政府副州长
蔡清礼 州政府副州长
张培云 马尔康市委书记
窦孝解 马尔康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成 员:杜 林 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卢晓军 州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
赵正伟 州政府副秘书长
蔡东阳 州政府副秘书长
冉华胜 州委州政府督查室主任
郭素梅 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杨文松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余光亚 州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谭 可 州教育局局长
张春刚 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泽 久 州财政局局长
泽仁达瓦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绍友 州城乡建设住房局局长
邓真言佩 州环境保护局局长
龚 明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连义 州水务局局长
王福安 州林业局局长
罗尔伍 州商务局局长
陈顺清 州文广新局局长
泽郎达尔基 州卫计委主任
石东红 州国资委主任
杨 莉 马尔康市委副书记
严 冬 马尔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龙湛洵 马尔康市政府副市长
林 敏 马尔康市政府副市长
杨成才 马尔康市政府副市长
阎 平 马尔康市政府副市长
杨飞雄 马尔康市政府副市长
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马尔康市政府,由窦孝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绍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工作职责
(一)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统筹协调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城市设计的编制、审查、报批工作,高标准推进马尔康市城市规划。
(二)统筹协调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区河道治理,协调推进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项目建设,拓展城市空间,完善城市功能,高水平建设马尔康市。
(三)统筹州、市两级力量,增强项目建设过程中规划的统一性、强制性和工作的协调性、有效性,协调推进城市建设。
(四)统筹城市建设项目资金争取,协调项目用地审批和重大项目环保、林地审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事宜,保障城市建设各要素需求。
(五)统筹城市建设重大招商项目策划及推介活动,研究制定重大招商项目投资优惠政策,协调解决项目供地等问题。
(六)协调解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构建节约、高效的城市综合执法体制,强化城市执法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提升城市管理运营水平。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