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公务员考取州属森工企业经营管理者副职后,公务员身份可否保留?
答:不能保留。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根据《关于禁止国家公务员经商、办企业的通知》(川组明电字〔2003〕46号)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兼有国家公务员和企业经营者(企业职工、个体私营主)的双重身份”,考取州属森工企业经营管理者副职的人员需依法与所在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成为国企工作人员,不再属于占行政编制的工作人员。
2.问:州属森工企业经营管理者副职是什么行政级别?
答:我州国有企业是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经济体,无行政级别划分,但按管理权限可分为州属、县属。本次公选的森工企业系州属国有企业,其经营管理者正、副职均是州委统一管理的干部。
3.问:州属森工企业经营管理者副职工作职责?
答:森工企业经营管理者副职是森工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参与所在企业的经营和管理。(阿坝州委组织部)